11月15日晚間,豪美新材(002988)披露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函,其中提到華為問界等整車廠并非公司直接客戶,公司只是問界整車廠的三級供應商。
在同日披露《關于汽車輕量化業務相關事項的更正公告》中,豪美新材在更正問界訂單方面的表述時指出:公司的電池托盤材料主要通過汽車零部件企業加工、裝配后供應于問界系列相關車型。
初步統計,2023年前三季度向零部件企業出貨的應用于上述問界車型相關產品金額約479萬元(含稅),占公司前三季度銷售收入比例約0.11%,10月份的出貨金額超過1000萬元,對公司目前收入、利潤影響較小。
華為問界并非公司直接客戶
11月14日,豪美新材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其中重點關注了汽車輕量化業務。深交所要求公司說明汽車輕量化業務的業務開展情況,同時說明公司是否與寶馬、華為等公司有直接合作,是否為寶馬、華為等公司的供應商或僅為相關汽車零部件企業供應商。
豪美新材在15日的回函中表示,公司目前汽車輕量化業務主要為電池托盤、防撞梁、副車架、電機部件、減震支架、動力托架等產品的材料及部件,其中電池托盤與防撞梁材料及部件是最主要的產品。
“公司提供的大部分汽車輕量化材料與部件需要通過汽車零部件企業加工、裝配后供應給整車廠,公司在該供應鏈中的定位是整車廠的二級供應商或三級供應商。”豪美新材表示,公司在投資者關系記錄表中提及的寶馬、奔馳、本田、豐田、廣汽埃安、比亞迪、華為問界、長安等整車廠并非公司直接客戶,“公司不直接向上述整車廠銷售相關產品,公司對應的直接客戶為凌云股份、卡斯馬、長盈精密等汽車零部件企業,公司供應的相關產品需要由上述零部件企業加工、裝配后方可供應至整車廠。”
截止2023年9月份,豪美新材汽車輕量化業務的收入為8.4億元,收入占19.81%;汽車輕量化業務凈利潤5022.34萬元,凈利潤占比40.40%。相比之下,2022年度汽車輕量化業務的收入為9.33億元,收入占17.24%;汽車輕量化業務凈利潤1251.89萬元,凈利潤占比11.24%。
截止2023年9月份,豪美新材汽車輕量化業務前五大客戶分別為凌云股份、長盈精密、聯偉汽車、英利汽車、卡斯馬,合計實現銷售收入6.32億元,占比為75.20%。
前10個月間接向問界系列出貨1578萬元
深交所在關注函中要求公司量化分析“280個車型定點項目”對公司業績的影響,以及問界M7量產與公司業務的關聯性,并要求說明“一定的訂單增量”的具體情況。
豪美新材回復稱,由于公司所供應的產品在整車中主要作為結構件和安全件使用,目前多數外資、合資以及部分內資整車企業會對所使用的鋁合金材料進行材料認證。整車或者零部件企業就特定車型的某個部件或材料選擇確認供應商的過程,又被稱為“項目定點”;材料供應商取得該項目定點,對應車型的材料供應項目被稱為“定點項目”。
“目前公司與零部件企業在進行項目定點時,往往可以對應到具體整車廠及車型,從公司所供應的材料到整車廠是一條可追溯的供應鏈。”豪美新材談及定點項目對公司的影響時表示,項目定點至車型量產周期一般為3-12月,“定點項目對應的車型量產后,公司向零部件企業提供對應的汽車輕量化材料與部件,取得銷售收入。”
豪美新材同時強調,公司汽車輕量化業務收入絕大部分來源于公司披露的280余個車型定點項目的陸續量產交付,后續的收入亦主要來自于現有已量產在生命周期內定點項目的持續供應、已定點項目進入量產后的供應以及新取得的定點項目量產后的貢獻。
截止2023年7月,豪美新材已經取得280余個定點項目。
對于問界系列(問界M5、M7),豪美新材先后于2021年9月、2022年3月取得M5、M7項目定點,對應的直接客戶是零部件企業,公司提供的主要產品為電池托盤材料。“公司生產的相關材料由零部件企業加工成電池托盤后交付至動力電池企業,再由動力電池企業加裝電芯等之后形成電池包,交付給整車廠。”豪美新材表示,在上述供應鏈中,公司作為問界整車廠的三級供應商。
2022年及2023年,豪美新材通過零部件企業向問界系列出貨金額(含稅)分別為:2022年間接向問界系列出貨金額7269萬元,占公司總銷售收入的比重為1.34%;2023年1-9月間接向問界系列出貨金額479萬元,占同期公司總銷售收入的比重為1.34%;2023年10月,間接向問界系列出貨金額1099萬元,占同期公司總銷售收入的比重為1.98%。豪美新材特別指出,2023年10月出貨金額相對于2023年1-9月份增加主要來自于問界M7量產后,公司對應通過零部件企業的出貨量增加。
承認輕量化業務表述不夠嚴謹、準確
在近期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中,以及11月9日、11月13日兩次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中,豪美新材關于汽車輕量化業務的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存在炒概念、蹭熱點的情形,也是深交所在關注函中重點關注的問題。
對此豪美新材表示,從材料企業到部件企業以及整車廠是一個可追溯的供應鏈條;公司汽車輕量化業務在從材料到整車的供應鏈中作為二級供應商或三級供應商真實存在;公司在10月30日、11月3日披露投資者關系記錄表中“已取得共280個車型定點項目,客戶覆蓋了寶馬、奔馳、本田、豐田等合資車型,廣汽埃安、比亞迪、華為問界、長安等國產品牌……”的表述不夠嚴謹、準確。
豪美新材坦誠,公司不直接向寶馬、奔馳、本田、豐田、廣汽埃安、比亞迪、華為問界、長安等整車廠銷售相關產品,上述整車廠不是公司直接客戶;公司對應的直接客戶為凌云股份、卡斯馬、長盈精密等汽車零部件企業。公司提供的大部分汽車輕量化材料與部件需要通過汽車零部件企業加工、裝配后供應給整車廠,公司在該供應鏈中的定位是整車廠的二級供應商或三級供應商。
不過豪美新材也強調,公司在互動平臺回復投資者詢問時,明確表示問界系列產品在目前公司汽車輕量化業務的占比不高,并進行風險提示,因此公司不存在炒概念、蹭熱點的行為。
為更完整、準確的披露上述情況,豪美新材對相關表述進行了更正,并于同日披露《關于汽車輕量化業務相關事項的更正公告》。關于公司汽車輕量化業務描述的更正為:
汽車輕量化業務方面,公司的定位是整車廠的二級供應商或三級供應商,公司提供的汽車輕量化材料與部件通過汽車零部件企業加工、裝配后供應給整車廠。
公司的直接客戶主要為凌云股份、卡斯馬、長盈精密等汽車零部件企業,相關產品終端應用涵蓋了寶馬、奔馳、本田、豐田等合資車型,廣汽埃安、比亞迪、華為問界、長安等國產品牌相關車型。
關于問界訂單方面的表述更正為:公司的電池托盤材料主要通過汽車零部件企業加工、裝配后供應于問界系列相關車型。初步統計,2023年前三季度向零部件企業出貨的應用于上述問界車型相關產品金額約479萬元(含稅),占公司前三季度銷售收入比例約0.11%,10月份的出貨金額超過1000萬元,對公司目前收入、利潤影響較小。
跨界投資索爾思光電系看好光模塊行業前景
對于豪美新材跨界投資索爾思光電事項,深交所要求公司做出進一步說明,先向索爾思成都提供4000萬美元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結合相關借款的性質說明是否涉及財務資助。
豪美新材回復稱,本次投資因涉及認購境外企業股份,向索爾思光電支付投資款前,公司需完成辦理對外直接投資(以下簡稱“ODI”)手續。鑒于該手續耗時較長,為鎖定本次投資機會,在完成本次投資之前,公司需向其境內子公司索爾思成都支付部分款項,待完成相關ODI手續后再由索爾思成都將向公司償還上述款項作為公司股份認購款,最終取得索爾斯光電5.79%股權。因此,本次交易的實質是一個以增資的方式認購索爾思光電新增股份的財務投資行為。
豪美新材強調稱,在本次投資交易中,盡管公司最終目的是認購取得境外企業索爾思光電發行的D輪優先股并成為索爾思光電的股東,但是按照協議約定款項支付安排,在投資款支付后,所投資標的對應股權取得之前,公司與索爾思成都客觀上形成了債權債務關系。
根據協議約定,公司向對方支付的款項僅應用于芯片和組件產能擴產、新產品物料采購、新產品研發、商務拓展、補充流動資金等一般性用途。未經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在回應跨界收購光通信相關領域資產的原因、必要性以及是否存在炒概念、蹭熱點的問題時,豪美新材直言,現有業務不涉及光通信相關領域,公司現有業務與索爾思光電相關業務不存在協同性,“但是,公司2021年5月成立了專門的投資團隊并確定公司投資方向為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車、人工智能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光模塊屬于人工智能領域的算力基礎部件,符合公司戰略投資方向。”
豪美新材表示,公司此次對索爾思光電的投資是出于對光模塊行業發展前景的看好,為分享光模塊行業發展機遇,進行的一項財務投資行為,“公司在光通信領域尚無人員配置、技術研發、市場開拓等方面的相關儲備。”為此,本次投資完成后,公司將持有索爾思光電5.79%股權,不參與索爾思光電的日常經營管理。公司投資完成后,委派一名董事的目的為對索爾思光電重大事項以及重要決策的知情和參與權,更多是出于風險控制的考量。
(文章來源:證券時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