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傷人喂養者是否該賠?
別總提國外的狗保***,你看看他們處理流浪狗的方法
一,美國。人們有處死流浪狗的權力,因為流浪狗可被認定為對行人造成安全威脅。也有收容流浪狗的組織,10天內無人領養的流浪狗將被毒氣毒死或注射處死。美國不同的州與地方法律對待流浪狗的態度與管制辦法差別很大,大多數州,尤其是西部地區,允許個人在被流浪狗追趕、發現流浪狗致死家禽等動物時對它們進行射殺。
二,英國和日本。如果寵物狗不套繩子、隨地排泄、吠叫擾民等行為達到一定次數,狗主將被剝奪喂養權利,寵物狗被當作流浪狗處理。在一定時間內無人領養,流浪狗將被裝進充滿一氧化碳的密封艙處死,然后狗尸體再焚化。英國稱這種方式叫做“強制收容”,日本的則叫做“保健收容”。
(圖片是日本對收容后的流浪狗施行安樂死)
流浪狗傷人,如果有長期喂養者,由喂養者擔責,請看***判決案例!
當然要賠,喂養人天天喂,相當于他們形成一種親密關系,如果流浪狗咬人了,喂養人必須承擔責任。喂養人沒有把流浪狗送到管理機構,放任流浪狗傷人,必須賠償受害人損失!
流浪狗可以不愛人,請別傷害無辜的路人,人的生命健康權不受侵犯!
流浪貓狗也是一條生命,任何生命都需要被尊重,在這個地球上流浪貓狗和人類是共生存的,人不是也有流浪街頭討飯的嗎?只不過人的思維和動物的思維不一樣。人知道儲存。而流浪貓狗吃了上頓沒下頓。有時幾天挨餓。好心的人去喂流浪狗這難道錯了嗎?流浪狗咬人了還要去找喂流浪狗的人嗎?請問,如果那天你有沒吃完的剩飯給了那個要飯的人吃了,然后不知道為什么事要飯的和人斗嘴,把一個人給打傷了,是不是也要追究給他剩飯吃的那個人責任啊,真是可笑。
從很多回答來看你們有多喪盡天良!除了成都,到處喊打喊殺,最后了,連別人給的一點善心你們都見不得,對它們巴不得趕盡殺絕!!天道輪回!!!!因果有報!更希望養寵物的朋友們不要棄養,管好自己的毛孩子,別讓那些心中沒半分善良的人找借口天天抹黑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