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狗狗收容機構?
北京小動物救助中心(北京市小動物救助中心):中心簡況-- 北京人與動物環保科普中心設在昌平區小湯山鎮,占地約25000平方米,建筑面積約2000平方米。其中犬舍10座,貓舍1座,禽舍3座,獨立傷病隔離區2處,能容納動物500余只。同時還建有宣傳教室,辦公室,動物治療所等設施。
北京嬰兒福利院有沒有呢?
有的。北京一共有7家孤兒院,地址分別在如下:
北京市兒童福利院
地址:海淀區清河鎮三街52號
北京市第二兒童福利院
地址:順義區高麗營鎮張喜莊
北京市第一社會福利院
通信地址:朝陽區華嚴北里甲2號
北京市第二社會福利院
地址:昌平區東三旗
北京市第三社會福利院
地址:昌平區沙河鎮北大橋東側
北京市第四社會福利院
通信地址:海淀區清河鎮三街52號
北京市第五社會福利院(市老年公寓)
地址:朝陽區華嚴北里甲2號
中文解釋:1、抗日戰爭時期由宋慶齡創建的孤兒收養機構。 2、也稱"育嬰堂"。解放前,國民政府、外國教會等舉辦的收養社會遺棄嬰兒的慈善機構。新中國成立后,由人民政府接收并改建為兒童教養院和兒童福利院。
北京收養外地孩子落戶?
1.收養人的條件: (1)收養人無子女(指收養人從未生育和收養過子女); (2)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3)收養人只能收養1名子女(收養人只能辦理一名養子女在京入戶,如解除收養關系,須遷出被收養人的本市戶口); (4)夫妻經區(縣)級以上醫院診斷一方患絕對不孕(育)癥,年齡均滿30周歲,收養子女須確立收養關系5年以上;夫妻年齡均滿35周歲以上,收養子女須確立收養關系2年以上; (5)無配偶無子女的男性、女性,年滿45周歲以上,收養有生父母子女或收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收養關系須確立2年以上,并共同居住生活2年以上;其中無配偶無子女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年齡應當相差40周歲以上; (6)收養人須有穩定的生活來源,固定合法的住所,身體健康,具有教育撫養子女能力; (7)1992年4月1日前,收養在本市撿拾的棄嬰,并確立收養關系1年以上; (8)夫婦共同收養子女后離異,收養的子女判給一方撫 養要求入戶的,不受男性收養女性年齡相差40周歲的限制; (9)父母為合法夫妻均雙亡,由在京的(外)祖父母撫養,且外省市無同等親屬,并確立監護關系或經公證的申請入戶地居委會、村委會、(外)祖父母單位人事部門同意監護證明; (10)父母及(外)祖父母均已死亡,由在京親屬撫養,且其外省市應無同等親屬,確立收養關系3年以上,并共同居住3年以上; (11)收養本市福利機構撫養的孤殘兒童,收養人不受無子女或只收養一名子女的限制;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年齡不能超過18周歲; (12)確立收養關系以辦理《收養證》或辦理收養公證時間為準。
2.送養人的條件: (1) 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是指生父母有殘疾、患嚴重疾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經濟生活極度困難,沒有能力撫養子女的); (2)生父母送養子女,須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送養人不得以送養子女為理由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3)孤兒的監護人或社會福利機構;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養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優先撫養的權利; (5)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子女被收養后,其親生父母不得再申請投靠已被收養的子女在京入戶。符合以上條件可申請入戶